為破解農業經營主體融資少、難、慢、貴問題,促進鄉村全面振興,遼寧省日前印發了《關于全面推進農業設施與生物資產抵押融資的指導意見》(簡稱《意見》)。《意見》圍繞全面推進農業設施和生物資產抵押融資,共提出17項工作任務。要求各級人民銀行、農業農村(海洋漁業)部門、金融監管部門共同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,指導銀行機構落實具體操作細則,盡快開展農業設施和生物資產抵押融資。
《意見》指出,各級農業農村(海洋漁業)部門要制定農業設施和生物資產抵押物推薦清單,銀行機構根據自身業務開展情況和風險控制能力,將清單內符合條件的農業設施和生物資產納入抵押物名錄。明確農業設施和生物資產抵押融資主體要求及抵押資產條件,規范抵押融資申辦流程,落實登記公示和貸前審查要求,科學評估抵押資產價值,創新資產抵押模式,強化融資風險管控。
《意見》強調,要完善金融支農合作機制,優化信貸管理服務,鼓勵銀行機構制定差異化的考核制度,針對農業設施和生物資產抵押融資業務,細化落實盡職免責和風險容忍度要求,提高信貸人員積極性。用好支農支小再貸款、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,加大對農業設施和生物資產抵押融資貸款投放力度,引導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壯大鄉村產業,提升信貸資金使用效益。
來源:上海證券報·中國證券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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